中国经济网北京4月7日电 深交所网站近日发布公告,决定对亿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丰新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暂缓审核。 2025年6月21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依法受理亿丰新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并依法合规进行审核。近日,亿丰新材料提交了《亿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撤回申请书》。保荐机构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撤回申请书》到深圳证券交易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审核规则》第六十二条的相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2024年修订)》》中,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对亿丰新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创业板上市审核。亿丰新材是一家以有机硫化工产业为基础,专注于新型光学材料领域相关产品研发、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亿丰新材初步拟在深交所创业板发行不超过4736万股新股,占公司股份比例25%以上。公司原拟募集资金84,425.83万元,用于高折射率光学树脂材料项目、高端功能材料环状聚烯烃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数字化建设项目、营销渠道建设项目等。本次亿丰新材料的保荐人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代表为苏天猛先生、曾立平先生。
(编辑:魏敬亭)